1月17日,集團公司2025年集體合同平等協商會議在京召開。
集團公司總會計師徐林峰,總工程師張文格分別作為公司方和職工方首席代表出席會議。公司方代表主要由辦公室、人力資源部、財務部、安監部、法規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;職工方代表主要由群團工作部及北京地區部分單位工會主席組成,共計14人出席會議。
會議通報了2024年《集體合同》履行情況,介紹了2025年《集體合同》(草案)起草情況,與會雙方代表本著對職工利益和企業發展高度負責的態度,對2025年《集體合同》草案內容進行了平等協商,就集體合同的各項條款達成一致意見。
雙方代表共同認為,簽訂《集體合同》不僅有利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,更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集團公司整體利益的重要舉措。集體合同要遵循平等協商原則,簽訂集體合同是規范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,要提倡契約精神,同時要堅持以人為本、以員工滿意為出發點做好相關工作。
實行平等協商、簽訂集體合同是維護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、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系的重要環節,是企業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《集體合同規定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重要舉措。通過平等協商簽訂《集體合同》,不僅與職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,更有利于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。(供稿:群團工作部 編輯:申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