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8日,集團公司2021年度子分公司總會計師述職報告會在本部召開。集團公司總會計師徐林峰,紀委、人力資源部(黨委干部部)、財務與金融管理部負責人,各子分公司總會計師共16人參加會議。
會上,徐林峰宣貫了國資委《中央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管理暫行辦法》(國資委第13號令),回顧了股份公司黨委書記、董事長陳云對財務工作提出的“扮演好四個角色、補強四個短板”要求。他強調,要加強債務風險處置,優化債務支付條款設計,平穩處理歷史債務問題,積極解決訴訟案件及凍結賬戶問題;要加強信息化建設,發揮成本信息系統與財務共享平臺風險把控作用;要切實做好2020年度績效考核工作;要按照“一企一策”原則開展處僵治困工作,全面提升企業經營效益;要利用好經濟活動分析這項管理工具,在成本管理中發揮預警作用;要加強財務隊伍建設,培養“令必行、禁必止,號令如山”的財經團隊。
各子分公司總會計師進行述職匯報,與會相關部門分別對總會計師述職提出建議與要求。
本次子分公司總會計師述職會是集團公司結合財務管理工作實際,踐行現場述職模式,互相交流心得體會的重要載體,對總會計師隊伍成長和全集團財務工作整體推進具有積極意義。集團公司將總結經驗,作出制度性安排,建立子分公司總會計師述職的長效機制。(供稿:財務管理部 編輯:兀拓卒)